厦门三区公布秋季转学办法,其他区呢?
厦门三区公布秋季转学办法,其他区呢?
厦门三区公布秋季转学办法,其他区呢?三区已经(yǐjīng)公布秋季转学办法
转学登记对象 1.小学二至六年级(liùniánjí)集美区(jíměiqū)户籍适龄儿童。
2.未在区属(qūshǔ)中学就读的初二、初三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3.未在区属中小学就读的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
登记(dēngjì)时间 7月(yuè)3日—4日、7月31日—8月1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转学的机会,不再组织补登记。
登记(dēngjì)方式 1.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家长可关注(guānzhù)“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
2.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因家长在(zài)集美区购房或工作,需转入集美区就读的,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4日、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到区教育局432室(shì)登记。
备注 1.家长(jiāzhǎng)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在集美区转学的(de)资格。
2.报名登记(dēngjì)不代表转学成功,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与最终能否转学无关。
海沧区秋季学期二至(èrzhì)六年级

转学登记时间 
海沧区转学登记时间(shíjiān)为6月23日(rì)-7月6日和(hé)8月1日-8月5日,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学申请,录取结果与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无关。
转学只可(kě)通过微信端(厦门i教育)登记报名,小程序及(jí)电脑端无法登记报名。
1.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de)学生(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zhāoshēng)对象。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之间(zhījiān)(zhījiān)不互相转学,2022年9月(含9月)之后购房落户入学(转学)对象(新建商品房(shāngpǐnfáng)除外),同城区“学位紧张学校”(见附表)之间不互相转学。
2.符合“两一致”的(de)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
当(dāng)“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报名数超出(chāochū)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shí),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rìqī)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fángwū)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在海沧区民办学校就读及原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对象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原则上不再进行统筹安排。
3.海沧区集体户转学(zhuǎnxué)对象(duìxiàng)(duìxiàng)录取办法:
按照转学对象落户日期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录取办法参照本文第五大点“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已(yǐ)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转学。
4.海沧区学位紧张的学校(即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xiǎoxué)、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fùshǔ)学校、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一年级入学及二至六年级转学须严格遵守“同(tóng)一套(yītào)房产每六年只能(zhǐnéng)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若因新建学校片区(piànqū)划分而出现原有片区变化的,根据(gēnjù)“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安排入学,新校和原学校(或原旧址(jiùzhǐ)学校)的学生不得互转。
非起始(qǐshǐ)年级招生(zhāoshēng)入学工作。根据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同安区实际情况,各校应于7月6日、7日接受第一批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dēngjì),并于7月15日公布录取结果;
8月9日(rì)、10日接受第二批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dēngjì),8月1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
其他区(qū)一般在六月底七月初公布小学秋季转学办法。
中学转学办法,一般(yìbān)在八月初公布。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chūpǐn)
文字:佘峥
编辑:曾欣悦(xīnyuè) 值班主编:林燕贞
厦门日报原创作品(zuòpǐn),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必究!

三区已经(yǐjīng)公布秋季转学办法

1.小学二至六年级(liùniánjí)集美区(jíměiqū)户籍适龄儿童。
2.未在区属(qūshǔ)中学就读的初二、初三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3.未在区属中小学就读的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
7月(yuè)3日—4日、7月31日—8月1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转学的机会,不再组织补登记。
1.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家长可关注(guānzhù)“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
2.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因家长在(zài)集美区购房或工作,需转入集美区就读的,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4日、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到区教育局432室(shì)登记。
1.家长(jiāzhǎng)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在集美区转学的(de)资格。
2.报名登记(dēngjì)不代表转学成功,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与最终能否转学无关。
海沧区秋季学期二至(èrzhì)六年级


海沧区转学登记时间(shíjiān)为6月23日(rì)-7月6日和(hé)8月1日-8月5日,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学申请,录取结果与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无关。
转学只可(kě)通过微信端(厦门i教育)登记报名,小程序及(jí)电脑端无法登记报名。
1.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de)学生(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zhāoshēng)对象。同一学校不同校区之间(zhījiān)(zhījiān)不互相转学,2022年9月(含9月)之后购房落户入学(转学)对象(新建商品房(shāngpǐnfáng)除外),同城区“学位紧张学校”(见附表)之间不互相转学。
2.符合“两一致”的(de)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
当(dāng)“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报名数超出(chāochū)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shí),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rìqī)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fángwū)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在海沧区民办学校就读及原就读学校在海沧区外的转学对象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原则上不再进行统筹安排。
3.海沧区集体户转学(zhuǎnxué)对象(duìxiàng)(duìxiàng)录取办法:
按照转学对象落户日期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录取办法参照本文第五大点“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已(yǐ)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转学。
4.海沧区学位紧张的学校(即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xiǎoxué)、厦门市海沧区北附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fùshǔ)学校、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厦门市海沧区天心岛小学)一年级入学及二至六年级转学须严格遵守“同(tóng)一套(yītào)房产每六年只能(zhǐnéng)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若因新建学校片区(piànqū)划分而出现原有片区变化的,根据(gēnjù)“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安排入学,新校和原学校(或原旧址(jiùzhǐ)学校)的学生不得互转。

非起始(qǐshǐ)年级招生(zhāoshēng)入学工作。根据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同安区实际情况,各校应于7月6日、7日接受第一批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dēngjì),并于7月15日公布录取结果;
8月9日(rì)、10日接受第二批非起始年级转学的预约登记(dēngjì),8月15日前公布录取结果。
其他区(qū)一般在六月底七月初公布小学秋季转学办法。
中学转学办法,一般(yìbān)在八月初公布。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chūpǐn)
文字:佘峥
编辑:曾欣悦(xīnyuè) 值班主编:林燕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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